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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注销更简便了,公司没注销的快来

发布:2021-07-02 18:18,更新:2024-03-27 09:10

自从从2018年9月以来,税务总局就已实行了简易注销。总局提出,纳税人若符合简易注销的条件且之前未办理过涉税事项,即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。但事与愿违,一些老板也许也知道,就算符合这种情况,有些纳税人还是会去税务机关办理清税。
  为了解决纳税人这些诉求,此次注销改革应运而生。上海公司注销代办作出解释:此次改革很大程度扩大了简易注销的范围。
  对上述情况及一些资料齐全且没有欠税、罚款等的,纳税人去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,税务机关应及时出示清税文书。
  对资料虽然不全,但没有欠税、罚款等的,可以采取“承诺制”容缺办理。比如,纳税人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提供纳税申报表、财务报表等资料,但纳税人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及时提供但却急需清税文书。
  税务机关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先出示清税文书,但纳税人应承诺在一定时限内补齐所缺资料。若在期间内未能补齐,其法人和财务负责人会被税务机关纳入信用D级管理。
  对处于非正常状态的纳税人,必须先解除非正常状态,然后补报纳税,方可办理注销手续。
  对那些处于非正常状态却没有进行经营活动的纳税人,可以通过批量零申报来办理,这也是本次新增的一项规定。只要经纳税人确认,该项税种符合零申报,即可批量零申报处理。
  对正常破产的纳税人,在持有人民法院出示的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的情况下,税务机关及时出示清税文书。
  以上为常见的几种税务注销的情况,本次确实是本着简化流程、为纳税人提供更多方便的前提下进行的改革。各位老板们应抓住这次机会,有需要的尽快办理。
  虽然税务总局发布了如此利民的政策文件,简化了各类证件、资料的报送要求,但作为纳税人,还是要按要求办事。毕竟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的纳税等级还是尤为重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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